婚姻關係的效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關係的效力,家庭事務法律專題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男方肢體二級殘疾並且經常無故毆打女方能否解除婚姻關係??離婚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建議委託律師代書,寫好協議後帶上協議書三份,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去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領取離婚證即可;第二種是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可以一併解決孩子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訴訟離婚時間較久,具體程序可以帶上身份證和結婚證,需要分割財產的帶上產權證明、財產資訊具體委託律師辦理 TAG標籤:家事糾紛 婚姻關係 效力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