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起算是什麼時候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8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起算是什麼時候《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TAG標籤:知識產權 商標 續展 有效期 註冊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