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訴訟證據種類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2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訴訟證據種類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證據包括:(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電子數據;(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TAG標籤:訴訟管轄 行政訴訟 證據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