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行爲方式有哪兩種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5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受賄罪的行爲方式有哪兩種的1、索賄。即行爲人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2、收受他人賄賂。即行爲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爲他人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當利益,也可以是正當利益。主動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爲,比被動受賄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刑法》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就構成受賄,而不要求行爲人有爲他人謀取利益這個條件。 TAG標籤:貪污受賄辯護 受賄罪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