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開放式基金的注意事項

開放式基金的注意事項

證券糾紛是指證券法律關係的主體如上市公司、投資者、證券經營機構、證券管理機構、證券中介服務機構等在證券的發行、交易、管理中相互發生的與證券行爲相關的矛盾或爭執。這種糾紛通常主要是由於法制不健全,法律觀念差,證券發行、交易行爲不規範,證券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雖然證券糾紛主要是民商市的糾紛,具有民商市糾紛的一般特性,但是也因證券市場的固有特性而使其有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開放式基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基金置於之前的運作過程中是否一直保持良好的業績。
(2)基金管理公司是否正規值得投資者信賴,基金經理是否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投資經驗。
(3)基金的投資目標是否與你自己的投資目標相符。
例如:每個人的投資目標跟年齡、收入、家庭狀況等因素有很大的關係,(一般而言)年紀輕時適合選擇風險高收益高的基金,而即將退休時適合選擇風險較低收益穩定的基金。
(4)基金的投資期限是否與你的需求相符。
一般來說投資期限越長,投資者越不用擔心基金價格的短期波動,從而可以選擇投資較爲積極的基金品種。
如果投資者的投資期限較短,則應該儘量考慮一些風險較低的基金。
(5)投資者所能承受的風險大小。
通常存在高風險的投資其回報潛力也很高,但是如果對於市場的短期波動投資者較爲敏感的話,建議考慮投資一些風險較低、收益較爲穩定的基金,假使投資者的投資取向較爲進取,並不介意市場的短期波動,同時希望賺取較高的回報,那麼一些較高風險的基金或許更加符合投資者的需要。
(6)基金的費用水平是否適當。
《證券法》第三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