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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可以辦放棄繼承權

異地可以辦放棄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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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後遺囑怎麼辦

如果是遺囑中全部的繼承人放棄繼承,那麼就可以不用管遺囑了,然後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繼承,如果只是遺囑當中某一個繼承人宣佈不放棄,那麼就按照遺囑分擔給其他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