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醫療糾紛可否提起人身損害賠償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0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法典醫療糾紛可否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患者在接受醫療的過程中受到損害,如果沒有法定免責情形,屬於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或者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患者可以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請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TAG標籤:可否 醫療糾紛 民法典 人身 損害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