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和實施程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安機關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爲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採取的在一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法定強制方法。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TAG標籤:訴訟仲裁 行政 治安管理 實施 公安機關 強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