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協議一般要寫明哪些內容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徵地協議一般要寫明哪些內容⒈徵用地的位置及數量;⒉徵地費用。⒊費用支付。⒋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必須在甲乙雙方指定、認可的範圍內佔用土地,並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徵地費用。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⒍違約責任。⒎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調監督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中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TAG標籤:徵地拆遷 土地徵收 徵地 寫明 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