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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的代理詞

房屋租賃的代理詞
房屋租賃合同代理詞
尊敬的主審法官:

本人作爲原告的委託代理人,依法代其行使訴訟權利。出庭前我瞭解了案情,剛纔又參與了法庭調查,現發表代理詞如下:

1、被告拖欠租金達一個多月之多,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有權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根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5條第3款之約定,租金爲6個月爲一期支付。因此被告應於2011年3月10日前支付2011年3月至9月期間的房租共計13800元,但是被告並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在此期間原告曾於2011年3月31日給被告發出了催告支付房租的通知,原告並於2011年4月6日給被告發出了解除租賃合同的通知。根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7條第1款關於“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日,除如數補交租金和滯納金外,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9條約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以及第9條關於“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之約定,原告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被告理應支付原告2011年3月份房屋租金損失費2300元及違約金2300元,共計:4600元。被告拒不支付房屋租金,原告具備合同約定單方解除的條件,根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7條第1款關於逾期支付租金的約定,被告理應支付原告房租損失及違約金共計4600元。

綜上,本代理人認爲,被告拖欠租金達一個多月之多,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原告無任何違約行爲,被告理應支付原告房租損失及違約金。因此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援原告合理的訴訟請求!

我的發言暫時到此結束,深望法庭充分考慮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見!

此致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 ,這就是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的代理詞的範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