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訴訟管轄如何確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涉外離婚訴訟管轄如何確定涉外離婚訴訟管轄權應以“原告就被告”作爲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TAG標籤:涉外專長 離婚 管轄 涉外 涉外婚姻 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