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暴力取證罪的正確認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暴力取證罪的認定本罪與刑訊逼供罪的界限(1)目的不同。暴力取證罪行爲人的目的是爲了逼取證人證言,刑訊逼供罪行爲人是爲了逼取口供。(2)犯罪對象不同。暴力取證罪的對象限於刑事案件的證人,刑訊逼供罪的對象則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行爲人方式有差異。刑訊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證罪則只能以暴力方式構成。 TAG標籤:刑事辯護 取證 刑事犯罪辯護 認定 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