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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和續展可以一起申請嗎

商標轉讓和續展可以一起申請嗎
商標續展和轉讓能一起進行嗎

商標轉讓和商標續展是可以同時進行,只要同時提交申請檔案即可。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轉讓需要提交的檔案:


1、轉讓雙方身份證明檔案(轉讓雙方爲企業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爲個人時,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以及以該個人爲負責人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一份);


2、商標註冊證書、商標續展證明、商標變更證明、商標許可備案證明或者受理通知書複印件一份;


3、轉讓協議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