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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開業登記需要什麼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開業登記需要什麼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開業登記需要什麼
1.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登記表; 2、原審批機關批准的檔案和原登記機關同意外出設立分支機構的核準函; 3、隸屬企業董事會的決議; 4、隸屬企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原需登記機關蓋章有效); 5、負責人的任職檔案;
6、隸屬企業註冊資本到位的驗資報告;
7、隸屬企業上月的資產負債表; 8、合資(合作)公司合同複印件(獨資公司爲章程複印件);
9、場地使用證明(租房協議及產權證);
10、隸屬企業撥給分支機構的營運資金撥款證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檔案、證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註冊設立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