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公積金貸款購車這樣允許嗎?
有關公積金貸款購車的問題,住房公積金有專項性,是不可以用來購車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十)在職期間被判處
死刑、
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