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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需達到的條件是什麼

破產需達到的條件是什麼
破產需達到的條件是什麼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
破產所需達到的條件有兩個:
一是,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二是,明顯缺乏償債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