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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與監護人怎麼樣區別

法定代理人與監護人怎麼樣區別
法定代理人與監護人怎麼樣區別
法定代理人與監護人的不同點在於:
第一,職責範圍不同。監護人行使監護事務的範圍比法定代理人廣,監護人職責包括保護和照管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維護被監護人的其他合法權益,以及代理被監護人蔘加各種民事活動、訴訟活動。而法定代理人一般僅代理民事活動、訴訟活動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活動,不包括照看被代理人的人身,也不包括對被代理人教育與監督等。
第二,行爲方式不同。監護人執行監護事務時通常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而法定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時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
第三,責任後果不同。被監護人致人損害時監護人承擔責任,屬民法中的特殊侵權責任,採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而代理人責任屬於民法中一般侵權責任,採過錯責任歸責原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爲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