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一般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5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一般是什麼《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依法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輔助性警務職責、納入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經費保障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員。 TAG標籤:輔助 人員 第二條 公安機關 行政複議 行政類 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