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是否不可轉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股權質押是否不可轉讓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TAG標籤:質押 轉讓 股權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