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一子女的條件一般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再生育一子女的條件一般是什麼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1、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有殘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雙胞胎、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爲可以再生育的;2、無子女,依法收養子女後要求生育的;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4、雙方均系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5、雙方均系歸國華僑或者在內地定居的港澳臺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TAG標籤:子女 生育 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