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貿易往來開銀行承兌匯票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0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開銀行承兌匯票的條件是什麼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5、與銀行信貸關係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6、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7、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證 TAG標籤:票據糾紛 承兌匯票 貿易往來 金融保險 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