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有哪些根據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TAG標籤:工傷鑑定 機構 工傷賠償 交通事故 重慶 傷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