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雙方未簽署書面協議是否影響合同關係的成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同雙方未籤署書面協議是否影響合同關係的成立不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TAG標籤:簽署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協議 書面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