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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規定有哪些,破壞生產經營罪是如何構成的?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如何構成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如何構成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破壞生產經營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上是故意;
3、客體是生產經營的正常活動;
4、客觀上行爲人實施了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七十六條
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