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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租賃必須備案嗎

北京房屋租賃必須備案嗎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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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現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後需要去登記備案,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登記備案需要哪些資料,特別是北京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要哪些資料?小編就給大家講一下,在北京租房子,簽訂合同登記備案的時候需要哪些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出租人應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者北京市公安頒發的居住證,驗原件留複印件)

(2)、《房地產證》(如房產抵押的,出租人須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產權證明,驗原件留複印件。有產權證明但無《房地產證》的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其他有效產權證明指:

A、《建築許可證》、《紅線圖》,驗原件留複印件

B、《購房合同》、付清房款證明,驗原件留複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積、用途不清楚的須另提供《購房合同》或《房地產證》複印件),驗原件留複印件

D、拍賣競得的房屋或法院裁決的房屋須經產權登記

(3)、共有房屋須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境外共有人的證明書須經過公證或認證)

(4)、改變功能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

(6)、臨時建築的房屋出租,須提供相關職能部門批准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驗原件留複印件

(7)、無合法竣工驗收證明的工商業出租屋,須提供由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或者經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8)、出租用途爲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


  二、承租人(爲個人)應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北京市公安局頒發的居住證,驗原件留複印件)

(2)、房屋用途爲住宅的,居住人爲20至49週歲流動人口育齡婦女須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承租人(爲單位)應提供的資料:

(1)、政府批文或《營業執照》驗原件留複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境外企業可提供《商業登記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託書,留原件


  四、委託他人辦理房屋租賃手續,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事項需明確表述(境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者認證)


  五、規範的《房屋租賃合同》


  六、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身份證明辦理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須知——一北京爲例

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1、單位

機構設立檔案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及授權委託書。

2、個人

身份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三)房屋委託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受託他人代爲出租或承租房屋的,受委託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必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五)出租房屋用途爲住宅的,須提供出租人與當地計生部門簽訂的《出租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書》;出租房屋用途爲住宅且承租人爲育齡婦女(20至49歲)的,還須提供經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均提供原件留複印件)。

(六)房屋租賃合同。

二、關於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說明:

根據《北京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郵 編: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北京市 區

,房屋(間)編碼爲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屋權利人: ;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爲 人民幣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口每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口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口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

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 。

乙方將租賃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

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

寫: 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上面是在北京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所需要的材料,以及我們在簽訂材料所需要注意的各項事項。身份證和房產證明時必須要的,這是由出租方來提供的。當然了,我們在租賃房屋的時候也需要,去看一下,出租方的身份證以及,產權登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到法律365進行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