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壞市政道路護欄賠償制度
市政道路竣工驗收流程
1、申請報告
2、驗收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並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3、單位工程驗收
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籤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
4、施工期執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執行的,經發包人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後,才能在施工期投入執行。
5、試執行
6、竣工清場
出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承包人應按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直至監理人檢驗合格爲止,竣工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