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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對外債務怎麼承擔責任

夫妻對外債務怎麼承擔責任
夫妻離婚債務如何承擔責任

(一)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存續期間爲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職務及其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具體包括:爲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爲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爲一方或者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爲履行共同義務所負的職務;家庭在生產經營中所負的債務,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負連帶責任。


(二)個人債務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本人償還、下列債務爲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