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間發現了新的罪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補充偵查後發現新的罪行怎麼處理 補充偵查後發現新的罪行的,應當立案偵查(併案),同時,自發現之日起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全案不受補充偵查時限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 TAG標籤:取保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