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九條第三款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法第36條第三款規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TAG標籤:第九條 婚姻家庭 婚姻法 婚姻家庭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