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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孩子是否可以改姓

夫妻離婚孩子是否可以改姓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夫妻離婚孩子是否可以改姓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離婚孩子是否可以改姓

1、離婚後能變更孩子姓氏。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變更姓氏的情形: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且其生(養)父母雙方協商同意更改的。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