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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業清算破產事務所

深圳市企業清算破產事務所
如何成立破產清算事務所

1、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的人員組成


根據破產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技術性高的特點, 必然決定了應當由會計、審計、評估、法律等專業人員組成,並且爲了工作開展的便利,對專業人員還要求有一定的資質。因此,清算組成員首先應當從會計師、評估師、律師中挑選,如果根據案件需要,還可以聘請公證員、拍賣師等專業人員參與組成。


2、中介破產清算組的類別


(1)按有無法人資格劃分,可以分爲二類,一是有法人資格的、經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類似(或破產清算公司)專門機構,在覈準的範圍內承接破產清算業務,承受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二是沒有法人資格的、由若干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派出人員組成的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該組織屬鬆散型的臨時機構。按有無法人資格進行劃分,主要是考慮到因清算組的侵權造成損失之後的問題。 對於第二類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清算級成員因清算工作產生的報酬與收益,應歸派出機構;如果涉及到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失的,首先應由清算組本身承擔,清算組承擔責任之後,可以向派出造成損失成員的機構追索。


(2)按破產清算組受理破產清算的對象,也應分爲二類:傳統的破產清算組和由中介機構組成的破產清算組。


根據目前的破產法律規定,對涉及國有企業的破產,仍然以政府及主管部門牽頭成立破產清算組爲好,這主要是涉及社會穩定、職工安置、等一系列的歷史包袱問題,必須要有政府的力量作爲保障;對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以及三資公司,不涉及上述歷史包袱問題,那麼則應當採取由中介機構組成的破產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可以保證清算質量提高清算效率。


但是爲了保證傳統清算組的清算質量,可以要求將破產中的清算業務這一塊,由傳統清算組再打包給中介機構清算組進行清算,由此相互配合,確保清算質量。 這是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生存的關鍵,因爲目前法律規定,破產清算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產案件的受理和審理過程中,特別是涉及國有企業破產的案件往往受到極大的行政干擾,所以,由中介機構成立的破產清算組是否能被選用,存在很大的疑問。


因此,筆者認爲,法院對將宣告破產的案件,可以採取招投標的方式選定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


由於公司的破產清算工作專業性強,而且技術性高,難度也非常大,因此就需要成立專門的組織來進行。而破產清算工作組也分爲不同類別,並且具有合法性。破產事務公司的成立也具有極大的重要性。以上就是關於如何成立破產清算事務公司這個問題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