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協議糾紛被告如何應訴

協議糾紛被告如何應訴
協議糾紛被告如何應訴
提交答辯狀
1、可針對起訴書,提交自已的答辯狀。
2、答辯狀要在限期內提交,(自收到起訴書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辯,不影響法院照常審理案件。
4、有反訴因素的,可以在答辯中提出反訴。
5、如認爲受訴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異議申請。
6、針對原告的起訴,準備自已的證據。以後按照法院的傳喚,參加庭審,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證據,反駁對方的主張,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