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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詐騙罪嗎,信用卡刷卡後還不起了

信用卡刷卡後還不起了,構成詐騙罪嗎
信用卡刷卡後還不起了,構成詐騙罪
  刷銀行信用卡開始正常還,後還不起(還有一年未還),是否構成詐騙罪先已還一年,要看是否屬於惡意欠款,也即行爲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爲。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爲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爲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  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爲中,行爲人因行爲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內容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僞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爲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僞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爲人的故意內容來分析,如果行爲人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