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機動車違章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東莞機動車違章需要怎麼解決的呢?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TAG標籤:合同事務 機動車 違章 合同糾紛 東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