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育離婚協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因男方不育而離婚財產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一般對半分。 如有疑問,可電聯或面談。 法條參考: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TAG標籤:離婚 男方 協議 不育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