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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物業打官司答辯

與物業打官司答辯
訴訟答辯與反訴訟是否可以同步進行
這是反訴提起的要求(一)本訴正在進行中,法庭辯論結束前提出反訴。(二)反訴不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如果反訴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的,審理本訴的法院因爲無權管轄,則反訴不得與本訴合併審理。(三)反訴能夠與本訴適用同一程序。(四)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個請求爲另一個請求的先決問題。(五)反訴需由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