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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嗎,離婚協議書手寫三份

離婚協議書手寫三份,可以嗎
離婚協議書手寫三份,可以嗎
《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書手寫三份,是可以的,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共同債務處理等事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協議即使進行公證,也不具有強制執行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