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邀飲酒引猝死賠償責任由誰擔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相邀飲酒引猝死賠償責任由誰擔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應以平等主體身份,協商約定,其合同中約定的每一條款,都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詐的方式,在對方當事人不明其具體情況下和受一方當事人脅迫,在無奈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權益肯定會因此而受到損害,這種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是無效的。 TAG標籤:責任 損害賠償 相邀 猝死 賠償 人身侵權 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