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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銷售合同補充協議

商鋪銷售合同補充協議
商鋪銷售合同補充協議怎麼寫?最好有範本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甲方乙方雙方已於2015年4月18日簽訂商鋪租賃合同,該商鋪位於,使用面積:230平方米,月租金價格爲叄萬貳仟元整。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改爲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租金價格改爲月租金叄千元。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使用面積230平方米改爲56平方米。 三、雙方同意將該商鋪原謝良軍簽定的房屋出租備案登記作廢,原謝良軍欠繳的2015年7月1日前稅費共計9774.33元,甲乙雙方各承擔50%,2015年7月1日後稅費由乙方負責按時繳納。 四、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其他合同條款按照《商鋪租賃合同》繼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