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回購租賃合同糾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設備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 條規定:就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定管轄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而《民事訴訟法》第25條則就合同糾紛案件的協議管轄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TAG標籤:租賃 設備 合同糾紛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回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