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兒童乞討罪既遂如何判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領導兒童乞討罪既遂如何判《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規定【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兒童 刑事處罰辯護 乞討 刑事辯護 領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