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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各成擔什麼債務,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而離婚

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而離婚,男女雙方各成擔什麼債務
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而離婚,男女雙方各成擔什麼債務
1、“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爲共同生活或者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對於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2、作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所負債務是由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不足。不論債務最初是由誰出面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負的債務是因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負債務是由於履行撫養義務,如撫養自己的子女或者孫子女等。
(3)、所負債務是因盡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如贍養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的,爲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爲夫妻共同債務。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爲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