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借款惡意拖欠債務不還怎麼辦
現金借款惡意拖欠債務不還怎麼辦
債務人惡意拖欠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維權:1、協商方式:債務人不償還債務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可以協商分期償還。
2、訴訟方式: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債權人的請求不成立,可以憑身份證、戶口簿、起訴狀、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法院責令對方清償,對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仍未清償的,債權人可以自判決之日起二年內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支付令: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追討欠款。對方當事人在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行動指導
1、惡意拖欠個人債務的訴訟時效:自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之日起三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惡意拖欠個人債務向法院起訴,應由被告人(債務人)所在地(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3、惡意拖欠個人債務證據的收集:僅憑匯款單不能獨立證明其欠款事實。 建議儘可能完善相關證據。
4、原告勝訴的,法院將依法執行。 如果對方沒有現金還款,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