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解除效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3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買賣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TAG標籤:合同效力 合同事務 效力 買賣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