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發生、
變更和消滅,是由訴訟上的法律事實引起的。凡是能夠引起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都稱爲訴訟上的法律事實。訴訟上的法律事實包括訴訟事件和訴訟行爲兩類。 (一)訴訟事件 訴訟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能夠引起訴訟上一定法律後果的客觀情況。它是引起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重要原因。 不同的訴訟事件將引起不同的法律後果。 (二)訴訟行爲 訴訟行爲,是指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所實施的,能夠引起訴訟上一定法律後果的各種活動。它是引起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主要原因。 訴訟行爲包括作爲和不作爲兩種表現形式。訴訟行爲不僅包括合法行爲,也包括違法行爲。合法行爲,是指實施了民事訴訟法所允許或者所要求實施的行爲。違法行爲,則是指實施了民事訴訟法所禁止的行爲或者不實施民事訴訟法所要求的行爲。 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在訴訟中的地位不同,其訴訟行爲的性質、作用和特點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