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怎麼成立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怎麼成立的1.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提出迴避要求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調換;2.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託代理人參加調解;3.調解應當在專門設定的調解場所進行;4.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TAG標籤:醫療事故責任 委員會 醫療糾紛 人民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