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挪用公款借給個人使用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6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司法解釋是什麼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爲。三個要件(1)行爲人實施了挪用公款的行爲,即行爲人未經合法批准而擅自將公款移作他用。(2)行爲人挪用公款的行爲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經手公款的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的。(3)行爲人挪用的公款是歸個人使用的,所謂歸個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給、借給他人使用 TAG標籤: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挪用公款 借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