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訴訟的管轄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撤銷權訴訟管轄規定法律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74條的規定提起撤銷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注意債權人的撤銷權如同其他撤銷權一樣,應有除斥期間。債權人自應於權利行使期間內行使,否則,除斥期間屆滿後,債權人的撤銷權即消滅。依《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其中一年與五年皆爲除斥期間。 TAG標籤:合同 訴訟 合同事務 管轄 合同效力 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