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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犯罪構成界定?

阻礙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犯罪構成界定?
阻礙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犯罪構成界定?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阻礙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犯罪構成界定:
1、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2、主體是特殊主體;
3、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對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而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4、客體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譽。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條
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