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是否可撤銷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是否可撤銷1、首先,乘人之危簽訂的合同可以撤銷。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可以行使撤銷權。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TAG標籤:訂立 合同訂立 合同事務 合同 撤銷 乘人之危 #